恐嚇顏清標父女...嗆讓2人「吃慶記」 男:寫信時頭腦不清楚

▲顏清標女兒顏莉敏對父親手術非常不捨。(圖/ETtoday資料照)

▲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前排中)與女兒顏莉敏今年1月收到恐嚇信,犯嫌依偽造文書判3月。(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市前議長顏清標、顏莉敏父女,今年1月收到恐嚇信,內容要求兩人辭去鎮瀾宮董事長、台中市議員,否則就請兩人「吃慶記」。經調查,這名恐嚇人身分為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姓男子犯行明確,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今年1月27日在台南住處寫下一封恐嚇信,內容提到:「如果顏清標不辭鎮瀾宮董事長,嚴(筆誤)莉敏不辭市議員,我將各送一顆"慶記"給你(妳)們。妳們顏家是惡霸,以惡制惡。」

為避免被追查,陳男署名「黃清井」,同天前往郵局寄出。顏莉敏服務處在2月7日收到恐嚇信後,顏家兩父女隨即報警提告。審理時陳男辯稱,因自身患有思覺失調症,寫信時處於頭腦不清楚的狀態,還提出診斷書證明。

但法官審問陳男:「既然知道用自己的名字會被查出來,顯然也知道自己所為會構成犯罪,是否如此?」陳男回答:「是」認定陳男仍知道冒用他人名義以規避追查,顯然清楚自己所做的是違法行為。

法官依據上開辯詞,難認陳男當時有因病而減低或喪失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故不減輕其刑或免除刑責,仍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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