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教師被學生性騷擾,校方卻消極處理,讓當事人感到難過及痛苦。(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某高中爆出學生性騷擾女老師的事件,一名女老師控訴,她在教室內被男學生性騷擾後,為了跟當事人區隔而請假在家,但校方卻百般刁難請假的過程,甚至被其他女生說「都幾歲人了,被摸一下會怎麼樣」等話,讓她完全崩潰。對此,遭控訴的校方今聲明表示,從未刁難老師請假,而是善意提醒與協助。
該名女老師表示,她今年3月第一次察覺被學生觸碰臀部及大腿,3月29日第二次察覺,「最一開始,我是不相信我被性騷擾的。我不相信,一位學生,敢對老師踰矩」,然而她自己的感受非常明顯,「我很不舒服」。在事件傳開,校內立刻啟動性平程序,她在4月6日申請性平調查,卻在4月7日下午要召開性平會議前,因為想到即將碰到該名男學生,直接在教室內暈倒送醫。
女教師控訴,她以公傷假名義,申請性平調查期間2到4個月的假別,想藉著這段時間與當事學生分開;由於性騷擾案件未成案,性平會的調查及結果尚未出爐,因此醫師寫「宜休養」卻不被校方人事接受為請假理由。第一次性平會於4月18日召開,女老師4月22日參與調查會議,性平案件6月20日結案,但請假過程非常不順利,人事天天致電、傳訊,要她3天內出示醫師證明,否則就是曠職。
▲女教師遭性騷擾後,聽到其他女生說「都幾歲人了,被摸一下會怎樣」後崩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對此,校方今天發聲明表示, 本校從未刁難老師請假,而是善意提醒與協助,老師在調查期間有給予公傷病假。又本校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工作權: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給予公傷假;尊重個人之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
校方強調,該事件目前已結案,並經性平會審議,給予行為人實施後續輔導措施。感謝大家關切之意,請大家給予當事人更多的休養的空間,避免片面訊息造成更多困擾與傷害。後續本校會積極提供當事人協助與輔導,讓當事人儘快回復身心健康。最後重申,絕不姑息校園性別事件發生,呼籲相關當事人勇於舉發,並給予完全的保護與支持。
高雄市教育局則表示,該案學校於今年4月接獲女師調查申請書,陳述疑似受到學生性騷擾事件,學校於知悉後當日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受理,6月完成調查。後續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規定,學校已針對教師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核予公傷假,並尊重教師個人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以保障當事人工作權。
教育局已責請學校提供學生心理輔導及性平教育課程,另對教師提供保護措施及相關資源等協助,並依據性平法持續宣導身體界限及自我保護觀念,營造友善安全學習環境。
▼女教師IG貼文如下。(圖/當事人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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