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漠視私校教師工作權益 監院通過糾正:構成人權侵害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14日表示,私校教師因勞資爭議及工作權問題不惜上街頭抗爭,學生從入學起就身處就學不安恐懼,然而教育部長期漠視私校教師基本工作權益,導致其在教學現場中遭遇實質壓迫,已經構成人權侵害,不符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核有怠失,因此通過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4日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王美玉所提的調查報告,通過糾正教育部,並且函請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賴鼎銘、王美玉透過新聞稿指出,我國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少子女化趨勢延燒下,私校處在存亡關頭,110學年公私立大學日間學士班名額約為4:6、技專校院則為2:8,影響所及以弱勢生占比偏高的私校為甚。

賴鼎銘、王美玉再指,未來部分學校恐持續面臨減班,甚至停招或停辦的困境,立法院日前雖然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但是10年內預估將有近3成大學生源不足,20年後國中以上學齡人口更將直接減半,高教持續衝擊早就是可預見的趨勢。

監委說明,目前部分私立大專校院教師面臨基本授課不足,以及嚴重欠薪、減薪問題,近5年教育部雖然已經處理14校教師減薪爭議事件,但是在私校停辦改制等退場過程中,校方要求教師減薪或欠薪、鐘點費打折、義務教學、奉獻超鐘點或扣減的情事屢見不鮮。

監委舉例,根據某私立大學南部校區教師群提供的超鐘點費概計,教師平均超鐘點時薪疑僅有近28元,或者實習課鐘點費時薪15.12元,甚至低於最低工資,形同變相減薪及嚴重剝削,損及工作權甚鉅,事關人權保障且極其不利大學教育品質,實難僅以內部協議或契約自由一概論之。

監委表示,在高教面臨退場威脅及財務壓力下,私立大專校院經營理念隨之調整,私校教師首當其衝,部分學校縱使沒有聘足編制教師人數,仍以減班或減招為由,逕行資遣教師以降低薪資支出,未經教育部審核即片面宣布生效、甚有化整為零大量解僱教師現象,嚴重缺乏保障。

監委認為,有關教師教學無關工作的定義及範圍不明,私校雖以契約合意為準,部分私立大專校院以教師聘約能否存續,半強迫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甚至以招生成效綁定考績,卻未核實給付行政職務加給,導致教師額外負擔諸多不合理工作,相關爭議事件層出不窮,求助無門。

監委指出,教育部長久以來對於大學罔顧教師專業自主的不法作為,無法防範嚇阻,況且因實務上私校教師面臨聘任及表意權保障不足,恐怕破壞教師專業自主精神,相關立即性督導機制闕如,應該予以迫切檢討。

監委表示,相較於已經退場學校教師的人數,少子女化海嘯正在發生,未來即將引發大專校院退場趨勢,整體成效及策略均需要積極檢討、提升,有待教育部積極參酌國外經驗,促進國家人才多元發展,並且為我國高教過度擴張政策造成的高教人力,就業市場嚴重失衡提供彌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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