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晟德大藥廠400萬內線交易 前法官陳永昌100萬元交保

▲▼晟德大藥廠內線交易案,前法官陳永昌。(圖/記者劉昌松攝)

▲前法官陳永昌因涉嫌內線交易案遭約談後,被檢察官諭令100萬元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高院法官陳永昌在2018年間,擔任晟德大藥廠(4123)獨立董事時,疑因職務關係,得知糖尿病新藥授權進度的利多訊息,提前透過親友帳戶買進公司股票,估計總獲利約400萬元,檢調14日兵分7路搜索約談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深夜以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諭令陳100萬元交保,同案吳姓、巫姓、唐姓3名被告各以5萬、10萬元交保。

陳永昌是司法官訓練所19期結業,曾任桃園、士林、台北、基隆地院,以及高等法院法官,現已轉任律師,14日晚間被調查局移送進入北檢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有內線交易,簡短回答:「沒有」。

檢調獲報,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在2018年7月13日發布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與大陸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內容是CS02糖尿病新藥獨家授權大陸市場開發與商業化,簽約金加上里程碑金為8000萬人民幣,銷售權利金最高可達兩位數的百分比。

但是時任晟德獨董的陳永昌等內部人,疑因職務關係,得知這項利多消息後,在禁止交易期間內,透過親友等人買進晟德股票,共計獲利及擬制性獲利約新台幣400餘萬元。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7路搜索,並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等罪嫌疑人身分,約談陳等7人到案,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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