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跨海來台控告車燈大廠帝寶工業設計侵權。(圖/翻攝帝寶工業官網)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車燈零件製造商帝寶工業(6605)2017年遭德國賓士跨海來台提告,稱其頭燈設計侵害專利權,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出爐,維持一審判決認定帝寶侵權,但將賠償金從3000萬元砍到1800萬元。
賓士認為帝寶在台登記的第D128047號頭燈侵害其專利,雖帝寶辯稱已將設計迴避,且德國汽車同業公會曾聲明該國汽車產業不會用設計保護法爭奪市占率,才投入大量資金研發該產品,不過法官認為,公會的聲明不具法例效益,且賓士公司的市佔率不到10%,並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當時賓士求償6000萬元、銷毀成品不得再製造,並要求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一審法官則判決帝寶工業及負責人謝綉氣須連帶賠償3000萬元,不得再生產侵權產品並將成品銷毀。
雖二審判決將賠償金額砍至1800萬元,但關鍵的侵權認定仍存在,帝寶則公告指出,對判決結果相當遺憾,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和律師研擬提起相關救濟,預計在下週一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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