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交通違規案件多 警告發455件…這類違規案件最多

▲東港警方宣導交通安全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東港警方宣導電動自行車使用交通安全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暑假期間,許多家長帶著放暑假的小孩全家一同出遊享受假期,大量人、車潮湧入東港,確保交通安全,東港警分局會同屏東監理站加強取締交通違規情事,尤其未經審查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到13日止,已開出455張各式告發單,未戴安全帽達259件,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定,以免被開單告發。

▲東港警方宣導交通安全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東港警方宣導交通安全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進入暑假,東港警分局轄內吸引許多遊客前來旅遊,保障用路人的權益及安全,東港警分局會同屏東監理站聯合稽查取締交通違規案件,尤其 電動自行車各項違規列入稽查重點。

警方統計,截至7月13日,針對電動自行車各項交通違規開出近30張罰單外,更是對鹽埔漁港周邊外籍移工聚集地、各大機車行及騎乘電動車之民眾進行宣導,場次逾70次。

除了電動自行車,警方也取締各式交通違規進行取締,其中酒後駕車31件、無照駕駛53件、改裝車體1件、闖紅燈97件、紅燈右轉24件、未戴安全帽高達259件,為維護東港轄內的交通秩序,警方將持續進行取締,提醒用路人開車上路應遵守交通法規,否則除了危害交通安全,更讓您的荷包大失血。

東港警分局長張世儒表示,購買電動自行車應確認其是否經審驗合格,貼有合格之閃電標章,勿透過網路或其他方式購買未經審驗之零件自行改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1條規定,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時速25公里,超過即屬第72條2項規定之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另外,注意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需掛有牌照方能上路,最後呼籲行經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注意安全駕駛,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疫情期間勤洗手、戴口罩,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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