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40歲秦姓男子上月駕駛小貨車後方載運2水塔,行經國道1號北上5.4公里處時,後方其中1個大水塔突然掉落,水塔在國道上「奔馳」狠砸上小貨車及轎車,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國道警方獲報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汽車所載貨物滲漏」,對秦男開出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單,並呼籲,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綑紮固定,避免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秦男未綁緊貨物,造成水塔掉落在國道奔馳,狠砸2車悲劇。(下圖同/記者戴上容翻攝)
據了解,秦姓男子6月23日下午2時許,駕駛小貨車,後車斗的地方載運2個水塔,從五股上交流道預計要到基隆,車輛行經國道1號北上5.4公里內側車道時,因水塔未捆紮牢固,導致其中1水塔突然鬆脫掉落,很砸中後方2輛車。
無辜遭波及的小貨車司機43歲林男表示,他從汐止上交流道要到基隆,行駛在外側車道,見到左前方的小貨車載運的水塔突然掉下,他閃避不及,水塔狠砸到車輛左側車身。
另名被波及的21歲曹姓男子表示,他原開在秦男後方,也是突然看到前方的小貨車載運的水塔掉落,水塔先砸到右前方的小貨車,接著就砸向他,所幸2輛車皆只有輕微車損,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經獲報趕抵,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汽車所載貨物滲漏」,對秦男開出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單,由於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嚴重事故,國道警察局將加強取締,呼籲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依照相關規定,以維護國道交通安全,避免傷及無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