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長新冠折磨2年!加拿大女「申請安樂死」 苦喊:我也不想

▲▼美國疫情/加州一家醫院加護病房內的新冠肺炎患者。(圖/路透)

▲目前長新冠症狀仍無清楚定義,專家認為有5%染疫康復者會出現類似後遺症。(圖/路透)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加拿大一名50多歲的婦女深受「長新冠」症狀所苦,體力急速下滑、視線模糊且味覺和嗅覺改變,導致她無法重回原先的廚師工作,已經長達26個月沒有收入,加上長新冠沒有明確定義,要申請政府殘疾生活補助恐耗費數年,因此她雖然不想死,但仍決定向醫院申請合法安樂死。

住在多倫多的50多歲婦女湯普森(Tracey Thompson)在確診新冠肺炎後2年多,仍持續出現嚴重後遺症,除了嚴重疲勞之外,她的症狀還包括不能閱讀長篇文章、黃昏時視線模糊、消化困難、味覺與嗅覺改變、呼吸困難與心肌炎。

目前長新冠(Long Covid)症狀仍無清楚定義,專家認為有5%染疫康復者會出現呼吸短促、疲勞、發燒、頭痛或腦霧等症狀。過去曾是廚師的湯普森說,她已經26個月沒有收入,且沒有可預見重返工作崗位的能力,保守估計再5個月就會花完所有錢,「會選擇合法安樂死完全是出於經濟考量,我的選擇基本上不是緩慢而痛苦地死亡,就是迅速地死去。」

▲▼快篩陽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湯普森確診新冠肺炎2年後仍受嚴重後遺症所苦。(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湯普森說,她過去的工作對體力要求很高,但她現在連站著喝水都有困難,「我平均20小時無法下床,我沒有能力在身體、精神和情感上消耗能量。」她說,其實自己並不想死,而且依舊享受生活,但沒有收入就無法生存,「我不想要忍受幾個月的痛苦才得出相同的(死亡)結論。」

加拿大在2016年通過「醫助死亡法案」(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簡稱為MAiD),申請人需要兩名獨立的執業醫生進行批准,審核條件包含「嚴重及無法彌補的健康狀況」、「處於無法逆轉的嚴重衰退狀態」、「因自身疾病、殘疾或衰退狀態而遭受難以忍受的身體或精神痛苦,且在自身認可的情況下無法減輕」等條件。目前湯普森已獲得一名醫師批准,正在等待第二名審核。

▲▼病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加拿大在2016年通過「醫助死亡法案」(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加拿大2016年通過法規時,僅適用於患有絕症與自然死亡「合理可預見」的人,但2021年一項名為C-7的法案廢除了絕症門檻,只要個人患有「自身認為無法緩解的生理或心理疾病殘疾」(cannot be relieved under conditions that you consider acceptable)就可申請。

湯普森表示,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支持,事情就無法改變,目前長新冠在政府的補助計畫中並沒有明確定義,若是要申請可能會耗費數年,加上就算是最高額的1169元加幣(約台幣2.7萬元)補助,也只足夠她支付房租,「為了最後的死亡讓自己經歷(痛苦)這些似乎是不理智的。」

雖然加拿大寬鬆的安樂死政策一直是各界激烈辯論的焦點,但湯普森說,她很有信心能獲得批准,「據我所知,我符合一切標準,我病得很厲害而且沒有治療方法,不必得到絕症才能安樂死。」根據易索普(Ipsos)今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加拿大有86%的人支持MAiD法案。從2016年該法通過至今,已經有2萬1589人在醫療協助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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