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桌球選手在國訓中心廁所偷拍女子如廁。(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陳姓桌球選手去年6月間到左營國家訓練中心參加集訓時,竟偷偷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其他人如廁的畫面,一名女子被偷拍後渾然不知,直到另一位教練發覺有異,報警逮到陳男,陳男一度否認犯行,但到了法院審理時才坦承出於好奇偷拍,也表示悔意,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他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是在去年6月21日下午3時許,進入左營國訓中心球類館的身障廁所,裝設具有錄影功能之USB充電器造型針孔攝影機,一名女子進入廁所被偷拍到隱私部位,但她完全沒察覺就離去,到了下午5時許,另一位教練要使用廁所時察覺有異,發現針孔,才把針孔攝影機和記憶卡交給中心人員,報警處理。
警方後來查出陳男涉案,但他在警訊時否認犯案,但仍被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陳男終於坦承出於好奇裝針孔偷拍,法官審酌陳男沒有前科,也向被害女子表達致歉及賠償損害之意,但被害人不願調解,可見陳男尚具悔意,因此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他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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