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偏鄉分局一名已婚羅姓巡佐(50多歲),2年多前參加國中同學會,和劉姓女同學「重逢」,2人交往近2年,但巡佐在日前與劉女分手,劉女不甘「被分手」,多次以「警界大騙子」的明信片寄到分局檢舉,分局調查後確認羅「婚外情」違紀行為屬實,記過2支,並將他調到市區的分局「就近看管」。
據了解,羅姓巡佐多年來都在偏鄉山區的分局派出所服務,縣市合併前也曾當過所長,勤務和業務表現相當不錯,但他在2年前因參加國中同學會,重逢劉姓女同學,兩人進而交往,但後來羅卻提出分手。
劉女不滿「被分手」,認為羅欺騙她的感情,多次控訴以寫有「警界大騙子」的明信片,寄到羅服務的分局,分局接到相關檢舉後展開調查。
分局督察組調查後,認定羅姓巡佐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的規定,將羅記過2支,並將他從偏鄉分局調到市區的分局,「就近看管」,以防止風紀問題再發生也會將他列教育輔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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