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毒販因不滿吳姓小弟開門讓警察進門,害他因而被捕,竟怒將吳男上銬虐打,強灌高濃度G水致死。(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張姓毒販,因不滿吳姓小弟開門讓員警進門,害他當場被逮,竟在事後動用「家法」,虐打吳姓小弟、逼他喝下高濃度G水,最終導致吳男體內GHD含量高達37988.780μg/mL,遠超過文獻所記載之死亡量500μg/mL數字76倍有餘,因而中毒死亡。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強制罪判處張姓毒販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另有1年3月之刑期,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在台北市某公寓3樓,作為販賣毒品的處所,不料手下的一名吳姓男子,卻在去年9月晚間開門讓警方進入盤查,警方因此當場查獲一包安非他命,將張男逮捕送辦。
張男也因此對小弟開門的舉動相當不滿,立即動用「家法」,先是要謝姓男子將吳男上銬,隨後再叫上盧姓男子與王姓男子,幾人一起陸續前往吳男關押的地方。
一夥人未免對面鄰居發現,還將窗簾拉上,並要吳男下跪,由張男手持皮鞭抽打吳男,甚至要吳男以伏地挺身之姿,以便他們攻擊吳男的腹部,隨後更出動電擊棒虐打吳男,甚至要求吳男口含電擊棒等情形。
但怒火難消的張男竟再進一步將俗稱G水、迷姦水、神仙水的GBL液體灌進吳男的嘴巴,而G水具鎮靜及麻醉效果,常被認為具欣快與幻覺作用及增加性衝動之用,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如吸食過量則有暴斃可能;最終吳男因飲用過量G水而出現身體搖晃、吐出不明液體後倒地,最終中毒性休克身亡。吳男死後,其體內更被驗出GHB含量高達37988.780μg/mL,遠超過文獻所記載之死亡量500μg/mL數字76倍有餘。
▲張男夥同盧、王2人虐打吳男,但這樣仍讓張男怒火難消,怒對吳男強灌高濃度G水。(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從對話紀錄中來看,謝男確實有受到指示將吳男銬上手銬,幾人在群組中表示,「通報205把吳男拘禁」、「家裡有一副手銬讓他帶」、「老闆有律師陪著,應該平平安安」、「銬到最緊才不會掙脫」、「不然老闆回來以後,他那個個性我們都得死,他人生第一次進警局」等語。
而張男被逮後,他向法官坦承確實有拿皮鞭抽打吳男,不過他也否認有任何傷害致死犯行。他向法官辯稱,吳男在遭到虐打的時候,他覺得G水是幫助放鬆跟快樂的東西,所以才會問吳男要不要喝,吳男也點頭說好,並非是由他餵飲。
不過和張男一起虐打吳男的另外2名盧姓和王姓男子,2人倒是爽快向法官坦承犯罪,盧男也向檢警表示,當時有看到張男強灌吳男G水,且一般會稀釋後才服用,但張男故意沒有稀釋,就對著吳男強灌,吳男喝下去的當下就吐了,隨後更有抽搐情形,他也立即和張男反應,但張男只說了句「沒事」,隨後更表示,「半瓶死不了」、「是時候該上第二瓶了」。
直到隔天盧男上門發現吳男不對勁,全身冰冷,「好像死了」,更發現樓下有警察,讓他嚇得當場騎腳踏車回家,隨後警察便直接攻堅上門。
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審酌當天張男因毒品被逮後,甫自警局返家,認為會上警局全是因為吳男開門使警察得以入門之故,一時情緒失控,強灌吳男G水,導致吳男中毒休克死亡;而盧姓和王姓男子,2人儘管有毆打吳男情形,但該傷害行為經鑑定後並不會造成吳男死亡,吳男死亡主因仍為G水中毒,認定吳男死亡原因與盧、王2人無因果關係。
法官表示,毒販張男為牟己利,進行販毒行為,其所買毒品數量非微,助長毒品施用情形,危害國家、社會、個人傷害甚深,更僅因為吳男開門讓警察得以入內查緝,憤而要求謝男將吳男上銬,以此控制吳男的自由,並夥同盧、王2人毆打吳男,再進一步強灌吳男G水,導致吳男死亡。
法官指出,衡量4人至今都未向吳男家屬達成和解,而主謀張男至今更否認強制、傷害致死等罪行,僅盧、王、謝3人坦承犯罪,依共同犯強制罪、持有二級毒品罪、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張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另有可易科罰金刑期1年3月;盧、王2人則依共同傷害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1年5月,最後謝男則依共同犯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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