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囤4.3噸爆竹!欠繳57萬罰款 扣押存款讓他2周繳清

▲彭姓男子違規儲存4.3噸爆竹遭罰款,消防局耗費大量人力才搬運至安全儲存地。(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彭姓男子違規儲存4.3噸爆竹遭罰款,消防局耗費大量人力才搬運至安全儲存地。(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49歲彭姓男子違規儲存4.3噸爆竹,遭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開罰60萬元,未料彭男於繳納3萬2,000元後即拖欠未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並查出彭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名下還有2台車輛,卻拒不繳納罰鍰,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彭男才主動聯繫桃園分署2週內迅速全額繳清。

▲但彭男拒不繳清,遭桃園分署執行扣押財產後才立即清繳。(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但彭男拒不繳清,遭桃園分署執行扣押財產後才立即清繳。(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去年12月間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接獲檢舉,有人在倉庫存放大量爆竹,遂前往楊梅區一處倉庫稽查,查獲總火藥量高達4,300公斤的爆竹,由於業者彭姓男子未以安全的方式進行爆竹煙火的儲存,亦未投保公共意外險,桃市消防局當場對彭男開罰新台幣(下同)60萬元,並出動近百人次進行搬運,耗費20小時,才將所有爆竹全數搬運到合法安全的儲存地點存放。

未料,彭男於自行繳納3萬2,000元後,即拖欠未繳,桃園市消防局於111年6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出彭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名下還有2台車輛,卻拒不繳納罰鍰,旋即於今年6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彭男才主動聯繫桃園分署表示要清繳罰鍰,本件欠款於移送執行2周。

桃園分署呼籲,因違反相關規定而遭致裁罰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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