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陳姓人夫前往修理廠保養時,無意間聽老闆提起才發現老婆外遇,2人互傳鹹濕訊息,更互稱公婆。(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陳姓人夫和老婆結婚後,夫妻倆都會固定將車輛送至同一間維修廠保養修理,不過陳男這次將車子開去保養時,卻被老闆告知,老婆先前曾把車子開來維修,她表示,車子因出遊不慎發生嚴重車禍,期間更親密的稱呼另一名男子為「配偶」,讓陳男瞬覺綠光罩頂,事後陳男更發現老婆還多次和小王上摩鐵過夜,怒對小王提告求償4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王須賠償陳男1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人夫和老婆2人2019年時登記結婚,婚後2人儘管都住在新北林口,不過老婆卻向他表示因為公司離娘家比較近,因此提出周一至周五要住在娘家的要求,只有周末才會和他一起過。陳男儘管多次向老婆表示,希望可以一起同住,但仍被老婆多次婉拒,也讓他終於發現貓膩。
陳男怒控,他因懷疑老婆行為舉止有可疑處,多方採證後發現老婆不但外遇,定位還多次在汽車旅館和小王多次發生性行為,2人更互傳鹹濕對話。
陳男表示,由於夫妻倆固定會將各自的車輛開往某修理廠進行維修保養,不料某日他將車子開往修理廠進行保養時,卻被老闆告知去年2月間,老婆所開的車輛發生嚴重毀損,老婆當時表示因為出遊不慎發生車禍,但老婆卻對著當時一同前來的另名男子,親密的稱呼男子為「配偶」,讓他綠光罩頂,怒對小王提告求償400萬元。
庭審時,小王則向法官辯稱,強調他和陳妻2人僅是多年認識的朋友,就算對話中有涉及性問題,那也只是言語戲謔,並無超出朋友交往之行為,且陳男也無相關證據可以明確指出他和陳妻有發生性行為。
新北地院勘驗2人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王曾傳訊向陳妻表示,「妳那個來都性慾高漲」、「一般女生不會那麼性飢渴,妳不會客氣,胃口很大,沒關係,我負責餵飽」、「讓妳不要不要一整晚、第二天無法下床」、「想捏爆妳屁屁」等語。
法官指出,從2人對話紀錄中可以發現,小王多次稱呼陳妻為「老婆」,更多次提及「愛妳」、「想嘿嘿」、「抱抱」、「好想妳」、「分手」、「外遇」等詞彙,足以認定2人關係有逾越男女一般正常社交範圍。
法官表示,儘管陳男並無相關證據證實2人確實曾發生過關係,但從人妻今年3月所簽下的自白書內容來看,自白書內容中有記載,「曾和小王發生性行為」、「2人自2020年開始交往,期間平均每周發生1-2次性行為」等語,而人妻更坦言期間還曾不小心懷上小王的小孩,因擔心被老公發現而墮胎。
法官說明,陳妻本也被列為被告之一,不過事後夫妻倆也已達成和解,因而不採信小王堅稱其和陳妻為多年朋友等辯詞,認定2人絕非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互動,判小王須賠償陳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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