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華大學2學生「校內放彩虹旗」校方開鍘了…強制約談給處分

▲▼ 清華大學因學生放彩虹旗處分。(圖/翻攝自微博)

▲清華大學學生放彩虹旗遭處分。(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北京清華大學2名學生5月間因在清華大學天貓超市留言牆小桌上,公開放置10面象徵同志運動的彩虹旗,先是被校方強闖宿舍約談,日前被校方處以嚴重警告及警告處分。網友看後諷刺,清華校訓「厚德載物」,卻載不了10面彩虹旗。

據《香港01》報導,微信公眾號「菠蘿共和國」18日發表文章《因放置10面彩虹旗,清華大學給予兩名學生處分》指,當天,黃同學和李同學被要求約談,兩位同學都沒有同意。隨後兩位同學都被各自的輔導員威脅畢業,具體措辭為「可能影響你的畢業」、「關係到你是否還能在這個學校呆下去」。

當晚,黃同學被輔導員不敲門闖進宿舍,被學工老師在宿舍樓下蹲守、強行約談。當晚12點半,李同學被輔導員和學工老師在宿舍樓下蹲守,並在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被闖進宿舍強行約談。

6月30日,黃同學和李同學被下達了擬處分告知書。按照流程,兩位同學可以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或申辯。於是兩位同學都向清華大學學生處提交了書面申辯,但沒有得到任何回覆。7月15日,黃同學收到處分決定書。7月17日,李同學收到處分決定書。

▲▼ 清華大學因學生放彩虹旗處分。(圖/翻攝自微博)

▲處分書。(圖/翻攝自微博)

黃同學的處分是嚴重警告,李同學的處分是警告。這是因為黃同學的處分理由中除了放彩虹旗,還包括黃同學朋友圈和公眾號文章裡的言論。黃同學和李同學的書面申辯關於彩虹旗部份理由相同,認為處分不僅不成立,也不合理。

黃同學認為,「這個處分不僅不成立,而且錯漏百出。處分決定上說我於5月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等平台謾罵他人,但我被取證的《學工人類學》是在六月發的。我五月只發過一條公眾號,是關於談戀愛的。」

黃同學怒斥,「我想我已經充分領教清華學工系統有多傲慢和低能了。在這種情況下,再提出申訴還能有什麼意義?但我們仍然會繼續申訴,這不是因為我們對此抱有多大希望,而是為了更全面地揭露清華的本來面目。」

李同學則說,「我想這件事情對我而言是一種操演或練習,教導我如何捍衛自己和同伴的尊嚴,決不讓步。」

對此,大陸網友一面倒怒批,「清華大學因放置10面彩虹旗給予兩名學生處分是悲劇,轉發這則新聞並評論,還是北京大學好,歡迎報考北京大學,則讓這悲劇顯得有點悲喜交加了」、「真是太讓人失望,如此違規的做法都能在知名學府出現」、「頂尖學府這般恐同,倒退」、「清華大學的校訓是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如今卻載不下十面彩虹旗」、「這可是這個國度最頂尖學府,很難想像在一百年前這可是新思想的起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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