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男要自己的16歲小女友上網佯稱約砲,實則釣被害者上鉤「仙人跳」搜刮財物,法院依加重強盜罪判郭7年2個月徒刑。(圖/翻攝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20歲郭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與自己的16歲小女友共謀設局仙人跳,並找來15歲蕭姓少年幫忙,果真有一名林姓男子上鉤,興沖沖帶著跳蛋、繩索赴約,但才剛進房就被在外埋伏的郭、蕭持刀闖入,洗劫林男身上的5倍券,甚至連他帳戶內1000元都不放過,台北地院審結依加重強盜罪,判郭男7年2個月徒刑,另外提領存款再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拘役30日,仍可上訴。
警方調查,郭男與16歲小女友因沒錢,竟想到設局「仙人跳」來獲取錢財,並找來15歲的蕭姓少年助陣,先由女友上匿名交友軟體Cheers,隨機尋找目標佯稱約砲,馬上有一名林姓男子上鉤,少女與林男2021年10月30日晚上約在北市八德路某旅店,林男興致高昂帶著跳蛋、繩索赴約,郭、蕭則是分持開山刀、藍波刀、鋁棒埋伏旅店樓梯口。
林男到場後以環境不滿意為由,臨時要帶著少女換到附近其他旅店,少女趕緊用自己手機傳送定位,再告知新的房號,2人才剛進房,郭男馬上到門口敲門假裝「客房服務」,林男帶著疑惑應門,郭、蕭趁隙闖進房內並拿出刀械揮舞,將林壓制在床上,恫嚇「為什麼約我女朋友出來」,而林奮力起身反抗的過程中,肚子遭郭男割出10公分長的傷口。
郭男搶走林男身上的5倍卷,以及少數現金後,又拿提款卡去盜領1000元,少女則在房內擦拭清潔血跡後,3人結夥離開,跑到西門町某旅館避風頭。
警方接獲負傷林男報案後,循線策動3人投案,郭先是坦承與女友、少年共謀強盜,隨後又改口只有恐嚇取財,還想將責任全推給蕭姓少年,但少年則證稱是郭主導,他只是受邀參加;而小女友到案裝傻說,不知道有仙人跳,對整件事都不知情,對於男友與少年怎麼會突然持刀闖進旅店,還表示「以為他們在玩遊戲」。
台北地院審後,郭男依加重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另外提領林帳戶內存款部分,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拘役30日,可上訴;至於蕭姓少年目前經少年法庭審查後,交由檢察官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少女目前仍由少年法庭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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