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甜蜜餵飽人妻 冷嗆:通姦除罪了不怕!法官打臉確定要賠

▲▼交往,告白,情侶,結婚,曖昧,劈腿,出軌,小三,外遇。(圖/pixabay)

▲已婚劉女離家與廖姓小王同居,廖男還嗆「通姦除罪化了」並公然親密餵食,綠帽夫提告2人獲賠15萬。(圖/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彰化劉姓女子婚後育有1女,但卻拋家棄子跑到南投與廖姓男子同居,廖男還在大庭廣眾之下與劉女上演餵食秀,並對前往關心的劉女娘家人直說「與她是互相喜歡」、「通姦除罪化了這沒甚麼」,還曾嗆「你愛告就去告,反正要告也告不動」,劉女老公林男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彰化地院一審判他敗訴,而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後,逆轉改判2人須賠償15萬元,全案定讞。

林男提告主張,他與劉女結婚後生下1女,但妻子卻不顧年紀還小的女兒,2020年8月13日逕自離家出走後就跑到南投與廖男同居,且該男還大方在公開場合餵食妻子。同月23日妻子娘家人到南投關心時,廖不掩飾的說「與她(劉女)是互相喜歡」,還囂張嗆說「通姦已除罪化,這又沒什麼」,且連妻子自己面對親友詢問「這(廖男)是妳先生、妳男朋友?」都沒有否認,並對其大姊坦承「有發生親密關係」,他憤而求償100萬精神賠償。

彰化地院一審後判林男敗訴,他不服上訴到台中高分院,而妻子則向法官聲稱,因為在家中遭受林男的家暴,已忍無可忍才逃離,經友人洽商後才與廖男及其2名小孩同住,另外還有其他家人,並非單獨住一起;廖男也口供一致、表示是看劉女面臨家暴之窘境,才同意伸出援手讓她借住。

劉女親友選擇替林男說話,指出在知道女子離家出走後有到南投住處關心狀況,對出來應門的劉女問「妳先生呢?」,她還很自然的回答「在廁所」,廖男隨後就出現;劉女也曾在LINE上對其大姊坦承「有發生親密關係」。連娘家出動多人勸說劉女回家,廖男也直言不諱說「她喜歡我,我也喜歡她,你愛告就去告,反正你要告也告不動,我也不怕人告」,更直說「通姦已經除罪了」。

法官認為,廖、劉2人對彼此的情愫已形諸言行,同住、公開餵食等堪認已逾越一般有配偶之人正常社交往來,且事件發生後林男與妻子離婚,精神受有相當大痛苦,審酌被告雙方經濟、損害情狀等,林男請求100萬過高,應減為15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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