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對Tap-and-pay iOS移動錢包擁有100%的市場控制權。(圖/取自蘋果官網)
實習記者楊子嫻/綜合報導
現代的社會講求方便、快捷,行動支付也就隨著這波風潮逐漸被大眾所依賴。近日,Apple Pay卻遭到信用合作社聯合(Affinity Credit Union)提出訴訟,指控Apple公司壟斷消費者使用其他品牌電子錢包的機會,更向合作銀行收取費用,已違反2項反壟斷法,並從中獲利超過10億美元(約300億台幣)的年收入。
據《彭博社》報導,倍受爭議的蘋果公司壟斷訴訟案,主要是由總部位於愛荷華州的Affinity Credit Union所發起,其指控蘋果公司的Apple Pay政策,利用蘋果行動裝置在市場上的優勢,禁止了其他競爭者在裝置中提供非接觸式支付與電子錢包等服務,且更向Apple Pay合作銀行收取消費利潤,在2019年中不法賺進10億美元。而預估到2023年時,這項不法的收入,將會達到原先的4倍。
根據原告委託的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新聞稿表示,蘋果公司在事件中已有2種舉動違反了「反壟斷法」。
違法舉動1:非法結合電子錢包與非接觸支付
Apple公司將Apple Pay綁在電子錢包的系統當中,迫使iOS用戶使用非接觸式的行動支付時,僅能使用Apple Pay,壟斷消費者有其他支付選擇。而在安卓裝置當中,使用者可自由選擇使用何種支付裝置。
違法舉動2:向合作銀行收取費用
目前,全球有5480家銀行為Apple Pay的合作機構,每當使用者利用Apple Pay消費時,Apple 公司會向機構收取0.15%信用卡、和0.05%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交易金額的寄卡費,且機構不得將金額加到消費者身上;對比其他的電子錢包,如Google Pay、Samsung Pay,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蘋果公司將Apple Pay綁進電子錢包系統中(圖/品牌提供)
此次,Affinity Credit Union委託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已於7月18日在加州北部提交訴訟。具有美國頂及律師事務所之一稱號的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先前就曾與蘋果公司交手過2次,首次官司是因蘋果與出版商勾結將電子書售價提高於市價;第2次官司是替App Store 開發商控告被蘋果多收取30%佣金,皆是由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出面訴訟。
不過,這也並非是Apple Pay首次被質疑壟斷,早在2020年歐盟就曾針對蘋果公司不開放第三方存取NFC一案,展開一系列的調查。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表示,這次訴訟的目的在於,改變蘋果公司強制非接觸式支付都需透過Apple Pay的政策,並補償Affinity Credit Union信用合作社過往被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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