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直播天后丟丟妹日前被其他賣家質疑,她賣的海鮮不新鮮經SGS檢測,驗出一公斤含有0.8克磷酸鹽,超出食藥署規定的0.1克,甚至肉品分裝後「賣假肉」。高雄市衛生局昨日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來源為高雄某冷凍水產公司,即刻派員前往該公司調查,現場大門深鎖無人回應,今上午再度前往稽查代工廠,不過,現場已無該批原料及成品,將持續釐清輸入原料與產品流向,查察結果及抽驗待相關單位檢驗結果將再予公布。
▲丟丟妹被其他賣家質疑賣的海鮮不新鮮,經SGS檢測,驗出一公斤含有0.8克磷酸鹽,超出食藥署規定。(圖/翻攝自Facebook/丟丟妹)
▲▼丟丟妹被爆「賣磷酸鹽蝦仁」,代工廠最新稽查狀況曝。(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針對丟丟妹於直播平台刊播販售蝦仁疑似添加磷酸鹽食品添加物,高雄市衛生局昨日下午5點30分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來源為本市某冷凍水產公司,即刻派員前往該公司調查,現場大門深鎖無人回應,稽查人員聯繫至深夜並啟動警方協尋負責人,仍無法聯繫到案。
今日一早再度派員會同警方前往稽查,該公司為水產輸入業,其員工表示目前採居家辦公當中,直播平台下單的蝦仁產品是委託某代工廠代工,衛生局人員隨即前往該代工廠查察。
▲▼丟丟妹被爆「賣磷酸鹽蝦仁」,代工廠最新稽查狀況曝。(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經查,代工產品為鮮凍草蝦仁,查其製令單未使用磷酸鹽添加物,再查代工原料及出貨數量符合,現場已無該批原料及成品。稽查人員持續釐清輸入原料與產品流向,查察結果及抽驗待相關單位檢驗結果將再予公布。
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磷酸鹽作為食品添加物,依規定不得添加於生鮮水產品,若發現業者違反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最高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切勿以身試法,倘有違法必定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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