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10分鐘給100元」 宿舍管理員騙女大生進房性侵

▲▼陳男會以「每10分鐘給100元」請貧困的女大學生為他按摩。(圖/載自pixabay)

▲陳男會以「每10分鐘給100元」請貧困的女大學生為他按摩。(圖/載自pixabay)

實習記者蘇郁晴/綜合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是某學生宿舍的宿舍管理員,平時會約一名貧困的女大生到房間內按摩,並說好每10分鐘會付100元,2020年7月,陳男在按摩時趁機脫掉女大生的衣物,觸摸其私密部位,女大生抗拒喊「不要」,陳男卻說「妳說不要,但為何下面那麼濕」,強行侵犯該女。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是台中市西屯區某學生宿舍大樓的管理員,在2020年7月23日凌晨,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給該女大生,要求她前往該棟某房為他按摩手腳及聊天。為了賺取微薄按摩利潤當生活費,加上過去有類似的經驗,所以女大生不疑有他即前往該房。

一開始,陳男以示範按摩手法為由,觸摸女大生腿部及臀部,並試圖脫去其短褲及內褲,儘管女大生抗拒,陳男仍強行脫去衣物,並撫摸女大生私處,將其右手及左手之手指插入陰道內,對該女大生強制性交得逞。

該女大生表示,在陳男試圖脫其短褲時,她有推開並且說「不要」,但陳男力氣太大了褲子被完全扯下,中間她不斷地掙扎,陳男卻說「妳說不要,但為何下面那麼濕」,並以雙手手指插入其下體,直到她從大叫轉為尖叫,陳男怕被人發現才終於停止動作。之後,陳男甚至還把內褲拿起來聞,並僵持許久才把褲子歸還,讓她離開。回房後,女大生傳訊息告訴助教自己遭遇侵犯之事,並報警處理。

判決書指出,陳男全盤否認犯行,主張未違反女大生意願,並表示過程中,女大生不曾大叫「不要」、出手推開其手部或大聲尖叫、哭泣,稱他沒有逾矩犯法之舉。不過,法官卻認為,醫院驗傷顯示,女大生下體確實有傷痕,助教也證實,該女大生在事發後態度驚慌,並表示「我不敢下去開門」、「那我之後還住同一個地方嗎?」證明其說法屬實,陳男行為令人髮指,犯後又否認犯行,未見反省與悔過,依據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陳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見解與一審相似而駁回,二審法官還認為他不認罪,被害人不原諒他,也不願意在陳男否認犯罪的情況下,就民事部分與陳男和解,據此維持3年半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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