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多處產業道路近期出現耕耘機收工離開後殘留泥土,除易造成機車騎士摔車外,曬乾後造成塵土飛揚空氣污染。(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稻米二期作進入插秧期,近期雲林各鄉鎮均有發現農民開耕耘機、割稻機進行田間耕作或收割稻作,但結束後農機上輪胎與機身夾帶泥、土塊沿路掉落,破壞環境也影響交通安全,更慎者造成機車騎士輾過泥土「犁田」自摔。斗南警分局提醒,操作農耕機者未清理就上路致污染最高可罰6000元,若釀事故須負刑責。
雲林縣是農業大縣,每逢耕期有插秧機及耕耘機下田作業後易附著泥土,未清除直接行駛道路,易造成土塊掉落路面,污染道路,若行經機、踏車輛輾壓到濕黏泥土,容易造成打滑摔車,危害用路人行車安全,夜晚視線昏暗更是危險;泥濘乾掉後又塵土飛掦亦影響空氣品質。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四維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斗南鎮光天路附近產業道路,有農耕機經過殘留泥巴,如未清除恐容易釀成事故,執勤警員鄒駿莛到達現場後,並未發現附近有任何相關人、車、農機,便立即向附近農民借用工具清除道路泥土,預防造成用路人發生事故,維護現場交通恢復順暢及用路人安全。
斗南警分局提醒,農民朋友及農機代耕業者於田間作業後,先行清潔輪具,避免泥土散落道路致發生交通事故。並呼籲,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農耕用機器在田間耕作後車輪未經清洗,附著污泥直接上路,致污染地面者,將處以1200百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函送環保局處罰;若造成車禍事故,還須負上民刑事責任。
▲斗南警分局四維派出警員鄒駿莛到達現,並未發現附近有任何相關人、車、農機,向附近農民借用工具清除道路泥土。(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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