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員警失戀後,擅自用公務系統查得情敵林男資料,然後潛入林男社區住處地下停車場,用鐵鎚敲破他福斯汽車的擋風玻璃、右後車窗及右後照鏡。(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新北一員警失因發現女友另結新歡,分手後利用職便,用自己和同事的帳號登入警務系統,查得情敵林男的資料,並據此潛入林男住處的停車處,以鐵槌敲破林男汽車的擋風玻璃、車窗、後照鏡。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李男坦承犯行,又已與林男和解,依6個違反個資法犯行,判他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據了解,27歲李姓警員,警專32期畢業,2018年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服務。翌年,因為女友劈腿2人協議分手,但李員始終心情難以平復,情傷1年多後,2021年2月中,在未經所長同意下,利用警用系統違法查到前女友現任男友的車籍資料。
李警於同月25日到淡水區新市五路三段一處社區大樓找朋友訴苦,2人聊到前女友的現任,剛好住在這個社區,想起遭背叛的往事難忍怒火,於是2人穿上雨衣持鐵鎚,巧妙地避開監視器,跑到地下室停車場,拿鐵鎚敲破林男白色福斯汽車的擋風玻璃、右後車窗及右後照鏡。
凌晨3時許,被害人到地下室取車驚見愛車被砸,立刻報警。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清查進出社區住戶,調查後赫然發現,涉案的是「自己人」,淡水警分局當天上午立即做出懲處,將李員調離現職,加重記過2次,並依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及電腦使用罪嫌函送偵辦。
檢警調查發現,李男利用派出所內用電腦和M-Police行動載具裝置,輸入自己和同事的帳號密碼,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車籍資訊系統」、「M-Police系統」蒐集情敵身分證字號、車籍、出入境等個人資料,並潛入林男住處地下停車場毀損林男汽車,此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考量李警犯後已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將李男6次違法查詢個資,合併執行徒刑1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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