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碗麻油雞」休3hr酒測值曝 外送員尷尬退單...下場芭比Q了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中山交通分隊警員,在22日凌晨5時許,在市民大道設置機車攔檢站,卻發現1名外送員見到臨檢站立刻鑽進小巷子閃躲,立即尾隨上前盤查,聞到外送員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酒測值竟高達0.37,外送員辯稱,只吃了一碗麻油雞沒想到因此釀禍。

警方調查,41歲的蔡姓外送員,22日凌晨5時許,行經中山區市民大道準備送餐點時,看到警方設置的臨檢站,卻突然轉進小巷弄內,攔檢的警員發現,立刻驅車上前攔人。

▲▼外送員見到臨檢站就快閃巷弄,警方上前攔查,發現外送員身上飄濃厚酒味。(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外送員見到臨檢站就快閃巷弄,警方上前攔查,發現外送員身上飄濃厚酒味。(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一靠近蔡姓外送員,就發現蔡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於是對蔡進行酒測,最後酒測值達0.37,立刻扣車並將蔡姓外送員帶回交通分隊偵訊,訊後依照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蔡姓外送員向警方供稱,22日清晨1時許,在中山區知名麻油雞店,點了一碗麻油雞食用,因麻油雞有添加米酒,原本以為返家休息,直到凌晨4時許騎車外送,卻沒想到身上酒味根本沒有散去,才被警方查獲。

▲▼外送員見到臨檢站就快閃巷弄,警方上前攔查,發現外送員身上飄濃厚酒味。(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外送員喝完加米酒的麻油雞,休息3小時又出門外送,慘被攔查酒駕。(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表示,蔡姓外送員在還未完全褪去酒精的狀況下,就出門接單跑外送,因酒駕被警方送辦,機車上的2份外送餐點也一併帶回交通分隊,事後蔡姓外送員打電話告知訂餐客人退單。

警方強調,駕駛人如肇事或酒測值達0.25以上,涉及刑法第185-3條規定,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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