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36年老員工「吞540元」炒了他 農會解雇不成...還要補給薪水

▲新台幣,台幣,現金,鈔票,銅板,金錢,錢。(圖/pixabay)

▲許姓農會行員收了客戶540元卻忘了入帳,遭農會以侵占為由解雇,許員告上法院以求保住飯碗。(圖/pexels)

記者蔡怡萍/彰化報導

一名在彰化縣二水鄉農會工作了36年的許姓資深員工,怒控公司只因他在下午3點半關門後,先代收了540元打算隔天入帳,但後來不小心搞混而疏漏了,就認為他要侵占這540元而解雇他,彰化地院認為許員收管款時有蓋隔日的收款章,客戶反應後也立刻處理,他近退休之年也不會冒險害自己沒工作,判農會不得解雇許員,且須按月支付每個月6萬4千7百元的薪資、以及8294元的退休金直到復職日前,就連中秋獎金3萬1千750元也需補發。

根據判決書,許姓員工已在彰化縣二水鄉農會工作36年,目前薪資是6萬3500元。2021年7月12日下午有位民眾,超過了3點半結帳時間才拿著540元的電信費衝過來,許員只好先代收,並在上面蓋上隔天13日的收款章,本來想隔天上班再進行銷帳,沒想到結帳作業時,許員不小心把這張存根與12日的搞混,造成隔天也忘記了要核銷的事。

到了2個禮拜後,是當初繳費的客戶又遭電信公司催繳,回來找許員後才驚覺出錯,許員緊急請電信業者來收款,幸好並未超過繳費期限、也沒損害客戶權益。

但二水鄉農會得知後,認為許員意圖侵占款項,決定同年8月將他解雇。許員也大為不滿,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幫忙保住工作。

農會指出,許員之前就有數次不良的紀錄,例如2013年4月,就曾私自留用存戶的6萬元,遭記過1次,當年考績丙等;隔年8月間,又因對客戶態度傲慢、不聽主管糾正,記小過2次,當年度核丙等;後至2021年7月間也有因服務態度傲慢再被記小過1次。

農會接著強調,許員再度未依規定留用存戶的540元,用公款1000找給客戶460元後,卻未將該千元紙鈔歸公,隔日因系統顯示不符,才從口袋拿出460;事跡敗露後才趕緊私下繳納540元費用,屢次違反工作規則,嚴重導致農會聲譽受損,強調解雇應有理由。

但法官認為,許員在該農會工作近36年,也接近退休年齡,應該不太可能為了540元,而冒著遭解雇的風險侵占款項,而且許員在結帳時間後,確實蓋上隔日的戳章,且客戶反應出錯後也立即自行補上費用,金額也僅540元、難對雇主有重大損失。

總合以上,法官認為許員頂多是因未依標準作業流程導致疏失,難憑此說他故意侵占代收款項,解雇的處分尚屬過重,因此確認農會解雇許員無效、雇傭關係存在。另外,農會須按月給付許員復職日前的薪資,每個月6萬4千7百元,加上每個月勞退金8千294元,以及農會的中秋獎金3萬1千750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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