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酒駕撞死人!保全修水管遭撞 三重男肇事後竟先回頭停車

記者游宗樺/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24日凌晨0時許,光復路一段上的「台北科技城園區」發生酒駕死亡車禍。一名40歲的吳姓男子從地下停車場開車出來,卻撞上園區的蔡姓保全(約50歲)。吳男發現撞到人後,不但未下車查看,反而將車開回停車場,再走路回現場報警求助,警消到場時,蔡男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警方經酒測,發現吳男酒測值高達0.58mg/l,全案將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三重台北科技城園區保全。(圖/記者游宗樺攝)

▲吳男酒後開車從地下室開出,撞死園區保全。(圖/記者游宗樺攝)

據了解,吳男事發時開著黑色廂型車 ,從地下停車場開出,卻在轉彎處撞上在園區道路中為水管貼膠帶止漏的蔡男,蔡男當場重傷倒地。吳男發現闖禍後,趕緊將車開回地下室停好,再徒步走回現場查看,發現蔡男已無意識立即報警。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三重台北科技城園區保全。(圖/記者游宗樺攝)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三重台北科技城園區保全。(圖/記者游宗樺攝)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三重台北科技城園區保全。(圖/記者游宗樺攝)

▲地面留下吳男修補水管所用的膠帶、剪刀,警方在現場採證。(圖/記者游宗樺攝)

警消到場,發現蔡男身受重傷,已失去生命跡象,立即將他送往台北醫院急救。警方對吳男酒測,其酒測值為0.58mg/l,儘管事發地點位於園區內,並不屬於道路範圍,但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酒駕的構成要件中,並未明定酒駕行爲地點,換句話說,《刑法》的酒駕管轄範圍不限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路」中,因此警方仍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將吳男送辦。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保全。(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保全。(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吳男酒後開車撞死保全。(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吳男肇事後,將車開回地下室。(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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