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林姓軍人分別約15歲女網友上摩鐵開房。(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國軍2名軍人2021年分別在相隔一個月間,透過網路認識15歲女網友美美(化名),並帶對方到宜蘭汽車旅館與溫泉旅店內性交。事件曝光後,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判決,2人均依妨害性自主罪判10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2名軍人都姓林,林男A(下同)於2021年3月間透過網路認識當時15歲的美美,並帶對方到宜蘭一間汽車旅館性交,之後再約去溫泉旅店性交,總共2次。
林男B(下同)則於同年4月中旬在網路上認識美美,同樣在明知對方年紀下於5月和6月分別帶她前往汽車旅館性交,合計2次。
雙方均犯下現役軍人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各應執行10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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