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空軍退役的男子控訴,妻子長年在眾多親戚面前數落他、揪他衣領,讓他顏面盡失,親戚見到妻子前來,還會嘲諷「你老婆要來了」等語,讓他顏面盡失,因此與妻分房睡,並在車上睡了2年,以無法共同生活,訴請離婚;法官審理,認為妻努力修補先前裂痕,事奉公婆,判他敗訴。可上訴。
男子起訴於1994年間與妻子結婚,他於2000年空軍退役後,於2007年與妻搬回老家與父母同住,但妻子多次不顧及他面子,當親戚面前批評他用錢不當,還會在家族聚會時大罵他不孝順、不照顧家裡、對家人態度不好、不做家事,更曾於酒後揪著他衣領,拿東西要砸他,讓他屢屢被親友側目,親友甚至會以「你老婆要來了」等嘲諷他。
他多次向妻子表明不要當眾罵他,但妻子屢勸不聽,讓他尊嚴盡失,無法可忍;與妻協調離婚,妻子同意但給付200萬元,他無力負擔,離婚不成,提出訴訟。
女方表示很愛先生,不同意離婚,對於要先生離婚就要給付200萬元是氣話;先前酒後失控謾罵,她事後都有道歉,且不斷努力調整自己適應丈夫的腳步,並盡心照顧公婆,就等先生回頭。
法官認為,男子提出離婚官司後,其妻仍扮演好妻子角色,盡力做好家事與服侍公婆,想修復兩人關係,挽救婚姻,反而男子「不管用任何方式,只要可以達成離婚就好」,錯在男方,無法單憑男方主觀說法,認定該婚姻無修復可能,駁回他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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