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奕偉表示,不少民眾檢舉店家該給優惠而不給。(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7月1日起拿著環保杯到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和超級市場4類連鎖業者買一杯飲料可省下5元,不過上路至今,有消費者在社群討論,為何買冰沙系列或綠豆湯等「加料」選項卻不能折5元,環保署今(25日)表示,確實不行,規範是要以茶、咖啡為基底。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說,現行政策優惠場所僅限「飲料店」,商品則是以茶、咖啡等調製出的冷熱飲商品,用此基底,不管加入什麼料,如粉圓、珍珠和幾顆綠豆等配料都可。
連奕偉表示,但如果是綠豆湯當然就不行,因主體不是飲料,又或芒果等各種形式的冰沙,型態屬於「冰品」,還有豆花加3種配料也不能要求店家給優惠,因為以上都不是能用吸管飲用的。連奕偉說,不過,以楊枝甘露為例就是以飲料為基底,再去添加其他配料,跟飲料中加冰淇淋,認定上就要給5元的折扣。
至於未來是否會規範飲料跟配料比例?連奕偉指出,商品一直在推陳出新,還是會走向個案、各店方式,不宜以定量規定,若定量規定,稽查上有困難,每人定義不一樣,到底量是要50%、60%?多還是少?用湯杯量?等都會造成店家困擾。
只是部分飲料店有芒果冰沙、綠豆等配料為主的品項,連奕偉強調,若是飲料店當然很歡迎店家全部都給優惠,但不會強制要求。連奕偉表示,上路至今已有不少民眾檢舉店家該給優惠而不給,最多的反映是沒有標示,但這些都還是要回到個案確認,會將案子送到各縣市環保局,再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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