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停車場地下室槍響!淡水勇警遭開轟 車手首腦下場曝光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分局偵查隊3月晚間,跨轄區到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某地下停車場,偵辦詐欺案件時,員警準備圍捕詐騙首腦陳峰嘉(42歲),他竟反抗開1槍,導致偵查隊小隊長李宥賢右腳踝上方中彈,警更在車上搜出制式步槍、子彈等物品。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槍砲、殺人未遂等將他提起公訴;至於陳、林嫌則被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陳峰嘉、陳嫌、林嫌與陳女為詐騙集團,陳女(詐欺罪另案已起訴) 、林嫌、陳峰嘉擔任車手,分別在2021年7月期間以「假交友、假投資」詐術誆騙12名被害人並匯出122萬1000元。

淡水分局獲報後展開積極調查,於3月28日晚間8時許,持拘票前往林口區文化一路某地下室埋伏,見42歲陳嫌停好車出現,偵查隊小隊長李宥賢等員警,表明身分後,立刻上前進行拘提,但狡詐的他,假意配合,突轉身逃跑,並掏出預藏已上膛的EKOL VOLGA改造手槍一把(彈匣內裝有5發子彈)想朝員警開槍,小隊長李宥賢見狀,立刻上前壓制,竟遭開1槍射擊。

▼新北淡水員警追捕詐騙集團陳姓嫌犯,遭開槍右小腿中彈。(資料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新北淡水員警追捕詐騙集團首腦中彈。(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所幸,子彈僅射擊到李姓小隊長右小腿,受有撕裂傷2公分傷害,開了槍的陳嫌仍在現場不配合,陳柏舜、何佳諺、魏嘉良4名員警強制將他壓在地上進行逮捕,並在他車上及住處起獲長槍1支、衝鋒槍1支等4把槍及139顆子彈(扣除已試射子彈)。

偵查時,陳峰嘉坦承有駕駛車輛領款、持槍射擊、但卻辯稱「是不詳曾姓男子向我借款,領的錢是對方還款」;詐欺共犯陳男則稱,陳女欠他錢,因此將金融卡交給他所以才持卡去領款。

李宥賢小隊長則指出,案發時陳峰嘉突轉身逃跑,從上衣口袋掏槍,槍口朝向他上半身,距離約1到1.5公尺左右,並未見到陳嫌有拉動槍枝滑套,他和其他警立刻上前,就聽到槍響,直到同事說「中槍了」他才發現右小腿受傷。

陳、何、魏姓警員則指出,陳峰嘉雖先配合,但又轉身逃跑,事後搶下槍枝才發現有卡彈情形,因此研判陳嫌當下有想射擊第2發情況。

檢方根據被害人指述、李姓小隊長診斷證明等,認定陳峰嘉、陳、林嫌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罪、依法起訴,建請法院從一重論以加重詐欺罪處斷;至於陳峰嘉另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例、妨害公務、殺人未遂等罪起訴並聲請沒收。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