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王炯棻在光洋科經營權爭奪戰之際,到北檢控告股東登廣告涉嫌誹謗。(資料照/記者劉昌松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光洋科去年底上演經營權之爭,有署名小股東的蔡亦崴當時登報直指「禿鷹集團咬錯獵物,光洋科不是綿羊是鐵牛」、「台鋼盟謝裕民、王炯棻、方振名等人七大罪」,王炯棻不滿名譽受損,遞狀控告蔡涉嫌公然侮辱、誹謗,台鋼也控告光洋撐傘團長莊世雄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25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光洋科2021年11月5日董事會臨時動議,解除董事長馬堅勇職務,改由玉璟公司代表王炯棻擔任新董事長,馬隨後召開記者會質疑解任程序違法,鬧出董座雙胞案,經營權大戰班上媒體版面,陸續有人刊登報紙廣告,質疑光洋科是禿鷹集團,另有光洋集團員工組成「撐傘團」,表達支持馬堅勇的立場。
王炯棻為此曾親自到台北地檢署按鈴,遞狀指控廣告內容所列「土地合約假議題 只為混淆主管機關搶經營權」、「明明是突襲,硬掰合程序,好比球棒傷人卻說被害人沒反抗」、「聯貸玩金融槓桿吃公司,不為經營,實為奪取資源,再吃掉下一個標的物!」等七大罪,全都是不實指控,惡意中傷。
王炯棻表示,前董事長馬堅勇在未經董事會決議下,私自同意延展新創環保公司之不動產買賣契約,造成光洋科無法解除買賣契約,並依約沒收新創環保公司已付全部款項(新台幣30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馬堅勇明明涉嫌特殊背信罪,董事會將他解任合情合理。
蔡亦崴否認犯罪,主張自己提出質疑有所本。被台鋼控告的莊世雄則解釋,立委吳秉叡曾在國會質詢指出,某公司四處搶經營權,透過4大手法,涉入多家上市櫃公司,當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證實,已掌握該集團操控13家上市櫃公司,更有立委質疑,台鋼已經橫跨鋼鐵、通訊、石化等領域,但銀行對他們拚命放款卻貸後不理是一種放縱禿鷹的行為。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上市櫃公司是否遭禿鷹襲擊,攸關市場安定,經濟秩序,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蔡亦崴、莊世雄根據個人觀察判斷,向公眾發聲,希望獲得重視關注,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等罪,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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