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4歲以上乘客搭客運或遊覽車上國道、快速公路需強制繫安全帶。(圖/記者張凱喨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4歲以上乘客搭乘遊覽車、客運在國道或是快速道路上,8月1日下周一起須強制繫安全帶,初期將有4個月勸導期,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12月1日起將正式開罰乘客3000到4500元,駕駛若沒有告知則將重罰6000元。
配合立法院110年11月30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明定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須繫安全帶,違反規定可處3千到6千元。交通部6月22預告修正相關子法和裁罰基準,訂定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等上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繫安全帶,可開罰乘客3000到4500元,另駕駛人未善盡告知責任,加重2倍罰款至6千元,駕駛若有告知則可免責。
行政院上周核定相關新制8月1日起上路,下周一起,4歲以上旅客搭乘遊覽車或客運上國道、快速公路,須強制繫安全帶,初期將有4個月勸導期不罰,12月1日起將正式開罰,4歲以上乘客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可罰3000到4500元,駕駛未告知提醒乘客則重罰6千元。
此外,若遊覽車或客運行駛一般公路或地方道路,大客車駕駛人自身沒有繫安全帶,罰款將從1500元提高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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