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宜津26日表示,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的肢體衝撞或破壞行為,常常是對外界的求援信息,卻因為學校負向處置,造成更大的情緒壓力,監察院調查要求教育部提供資源,協助學校有效處理。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王幼玲、葉宜津所提的調查報告,要求教育部督同各地方政府,尋求對學生有效的支持援助,解除家庭及校園師生的緊張困境。
王幼玲、葉宜津透過新聞稿說明,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的行為樣態多變又複雜,學校與教師承受高度壓力,採用極端的處理方式,不符合正向行為支持(PBS)原則,而且形成校園對峙的氛圍,造成學生及家長處於壓力的環境。
監委說,這些容易受到環境變動影響,進而出現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甚至會干擾班級的課程進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在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應有所需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不過,監委說明,行為功能分析需要經過長期培訓與實作,教育現場第一線的老師需要入校、入班現場介入輔導,示範互動溝通訣竅,而不是事後的個案研討會議,或者請助理員看顧。
監委表示,學校因為找不到有效處理的方法,遇到學生有過激的肢體衝撞或破壞行為,便訴求記過處罰,曾經有學校半學期要核記學生6大過、2小過的懲處,或者對學生提起傷害告訴,學生成為校園的「麻煩製造者」,讓所有利害關係人皆陷入負面的情緒循環。
監委發現,雖然各縣市都設有各種輔導團隊,但是只有台北市建置情緒行為支持團隊,作為處理三級個案的支持系統,有8位專任專業的人力進行入校、入班現場介入輔導,示範互動溝通訣竅,並且協助校園團隊整合資源有效介入,教育部應盤點有效資源,確認供需的量能與欠缺的資源。
監委指出,早期的師資培訓沒有相關課程,對第一線教師及特教教師的增能重要於情支團隊的支援,我國特教教師承受相較國外3.5倍工作量,承擔許多專業教學以外的工作,而且沒有行為分析師相關認證機制,無法像國外在學校內及專業團隊增列行為分析師,相關人力資源極為不足。
監委認為,教育部在盤點、 瞭解需求及後續培訓的規劃上,人力配置與專業人力的增加為急迫的課題。
調查報告也指出,學生欠缺以系統方式與社政、醫療資源橫向連結的平台與機制,教育單位未能介入成效的追蹤,主動提供三級預防資源、使資源盡早到位,等到發生師生及同儕衝突後,才前來尋求輔導團、巡迴教師、助理員及諮詢相關專業人員等特教資源,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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