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潛水教練為討分手費,把空姐女友豔照寄到航空公司,被起訴恐嚇等罪。(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張姓潛水教練不滿被空姐女友分手,認為自己在交往期間,在空姐身上花了30多萬元,「現在要回1/3也不過份」,傳訊要空姐「不要因小失大」,空姐拒絕談判,張男竟把交往期間拍下的空姐裸身豔照上加字「求包養」,寄到航空公司和媒體,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查扣電腦等證物,27日依恐嚇取財、散布猥褻物等罪起訴張男。
據了解,40多歲的張男是娃娃車司機,因為兼職潛水教練,認識不少機師、空姐,2020年間,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長相甜美的空姐,2人交往期間,空姐不吝嗇地讓張男拍攝自己的清涼豔照,但這段戀情不到1年告吹。
張男不甘心被分手,在2021年3月間傳訊息給空姐,認為自己在空姐身上花了30多萬元,「要回1/3也不過份」,「匯個10萬來」,「不要因小失大」,「言盡於此」,空姐不予理會,直接報警提告恐嚇,張男遲遲沒得到回應,就把空姐豔照修圖加字,寄到航空公司的客服信箱,同時也傳給多家電子媒體。
檢警開始著手偵辦時,張男還矢口否認是寄信者,案經新竹地檢署移轉到張男居住所在地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指揮警方到張男加搜索,查扣電腦主機與手機等電磁紀錄,張男才坦承犯行,但仍堅稱只是要拿回自己花的錢,不算恐嚇取財,檢察官不採信他的辯詞,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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