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汽燃費開徵,繳費期到8/1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自用車汽燃費7月開徵,公路總局統計,迄今仍有718萬輛汽機車尚未繳納汽燃費,由於繳費期限至8月1日止,僅剩6天繳費期,若逾期未繳,將面臨300到3000元罰款。
公路總局表示,111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截至今天7月27日止,已有62%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718萬輛,提醒車主繳費期限至8月1日止,請把握最後幾天繳費期限。
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公路總局提醒,防疫期間為免群聚感染,仍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等線上繳納汽燃費管道,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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