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想體驗電影場景,男大生替她實現願望竟反挨告,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劉昌松、陳韻如/台北報導
一名男大生透過臉書認識16歲少女,對方向他表示,想體驗電影《人肉農場》中灌精的滋味,但當2人發生關係後,男大生卻挨告性侵。檢方事後查出。男大生曾在少女滿16歲前,要她幫忙打手槍,此部分男大生被依猥褻罪嫌起訴。另針對性侵部分,檢方認為,當時少女已滿16歲,且男大生並未違反她意願,因此不起訴處分,但案經高檢署駁回再議,全案仍在偵查中。
據了解,男大生2019年間透過臉書認識當時尚未滿16歲的少女,2人相談甚歡,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而隔年寒假少女恰巧到男大生就讀的大學參加理科冬令營,男大生也剛好擔任少女研習期間的小老師,但沒想到,研習結束後幾個月,男大生卻挨告性侵。
少女指控,男大生在冬令營期間藉機邀她幫他打手槍,且還經常傳送具有性暗示的訊息,並灌輸她高中生發生性關係是非常正常的紓壓方式。除此之外,男大聲還以她沒有交作業為由,要她旅行性服務的處罰,並要她到中山區某飯店替他口交。
少女還提到,某次男大生說要讓她嘗試性器官淺層摩擦的感受,但卻直接性侵她得逞,而她當時還因為處女膜遭破壞流血被嚇哭,男大生見狀沒有因此罷手,反而還跟著她一起哭,還要她不准將此事公開,事後竟又多次約她外出,逼迫她發生性關係,她忍無可忍才提出告訴。
對此,男大生否認性侵,辯稱當時是少女不斷問他性方便的問題,甚至還主動傳訊息表示,自己曾看過電影《人肉農場》,想體驗裡面「灌精」的場景,他因為拗不過少女,才答應幫少女實現心願,沒想到反而挨告。
檢方調查發現,少女在事發後還多次赴約,甚至與男大生發生性關係,且2人互動也相當親密,少女更主動傳訊,「我兩個月沒來」、「我們家超級容易懷孕」、「為什麼社會要女生禁慾」、「做更多次??我真心覺得學校不該再教禁慾,因為教禁慾,不小心做了就很自責」、「你做實驗是爽做愛,我像過勞的妓女或女優」。
檢方調查後,針對少女未滿16歲時,男大生要她幫忙打手槍部分,將男大生依《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行為起訴。至於性侵部分,由於當時少女已年滿16歲,再加上她也沒有提出任何事證來證明男大生違反她的意願,最終處分不起訴。
不過,就在全案偵結,但尚未正式對外公告之際,少女具狀請檢察官繼續幫忙調查證據,北檢在收到少女狀紙後,立刻分案偵辦,不過檢方調查後,仍然無法認定男大生涉有強制性交罪嫌,因此再次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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