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網友昨日(27日)在臉書PO文抱怨,買了一台電動自行車,沒有超速也戴了安全帽,卻在新北市新店區被警察攔下開單,車子也因此被沒收,讓他覺得很莫名其妙,「買來就這樣子,哪裡改裝了?」然而,網友們一看到車子的外觀照片,幾乎一面倒力挺警察,「沒牌上路,被開單剛好而已」、「你那麼高調,不抓你抓誰」、「你沒改裝,賣的人未必沒改裝」。
▲原PO聲稱車子買來時就長這樣。(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下同)
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莫名其妙被警察攔停臨檢,他自認沒有違規、沒有超速,也有戴安全帽,全程都很配合盤查,卻被認定是非法改裝,「請問這(算)沒收人民私人財產對嗎?警方說他無法辨識,所以依規定認定我是拼裝車?說我無法領回。買來就這樣子,哪裡改裝了?」
▲原PO不滿被警察開單。
不過,大多數網友一看到原PO出示的照片,馬上就發現原因,並紛紛留言力挺警察執法,「我是很有同理心的人,我只能說我明白警察的想法」、「你沒改裝,賣的人未必沒改裝」、「這種車本來就不能上路,警察不抓而已,平常放任習慣,還真以為合法喔」、「沒牌上路,被開單剛好而已」、「電動車還是要掛認證牌啊!你那麼高調,不抓你抓誰?外籍移工都知道要掛牌」。
也有好心網友提醒,原PO的車牌沒有可供識別的牌照,警察依規定是可以扣車的,如果是向商家購買,而且買來就長這樣,商家一定會有購買證明、檢驗合格證明以及出廠證明,原PO可以拿這3種證明去申訴,申訴成功就能把車領回來。對此,原PO表示,會提出購買證明,並打算在今日(28日)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原PO臉書全文。
根據勞動部動力發展署今年6月公布的資料顯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今年5月4日修正後,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未來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除了會遭到沒入,還有可能面臨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至於改裝的部分,勞動部表示,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果車主為了讓車速更快,而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可能會挨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例如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也會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所以選購電動自行車時,請民眾認明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的產品,且不得擅自改裝,以免挨罰。
▼電動自行車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圖/翻攝自勞動部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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