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警分局一組林姓前組長 。(圖/取自林臉書)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會同警政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偵辦內埔鄉長青巷私娼寮案,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3名現、退休員警及1名業者於27日獲准,縣警局隨即召開考紀會,對利姓現職警員程姓警員報請免職,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縣警局表示,由於目前員警涉案期間尚未確認,所以考監責任如何追究目前無法定論,但強調現、退休人員任職期間的督考人員責任一律追究到底。
屏東地檢署偵辦內埔警分局員涉嫌包庇內埔鄉長青巷私娼寮,指揮廉政署南調組、警政署政風室、縣警局督察科人員進行調查,共搜索18處相關人員處所,帶回已退休的一組前林姓組長及退休利姓承辦警員及程姓警備隊員(時任龍泉派出所)及程姓業者等共22人,27日訊後以林前組長3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違背職務行為期約或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嫌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之重罪,3人與程姓業者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林、利、程3名現、退休員警及一名程姓業者獲准,另名王姓業者10萬交保。
屏東縣政府警局長劉印宮獲悉至表痛心及震怒,指示立即召開考績會,決議將程員報請免職,並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而內埔警分局對長青巷的私娼寮事件,採取每天派遣站崗、守望勤務,每週進行妨害風化臨檢一次,每月至少有一件查獲違法性交易案件;禁止員警與業者接觸,全力杜絕風紀衍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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