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上海一已婚男子夏明(本文皆為化名)與一人妻李豔在酒店開房偷情,不料被李豔的丈夫劉威帶人「捉姦」。兩人穿好衣服後,夏明就將窗戶打開查看,翻窗戶站到冷氣室外機上躲藏,沒想到意外墜下6樓身亡。之後,死者家人將李豔夫婦、幫忙捉姦的朋友以及酒店方告上了法院,索賠130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75萬元)。
▲小王藏室外機慘墜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據《星視頻》報導,法院審理後認為,夏明在被告劉威等人進入事發房間之前,就已自行爬出窗外。他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6樓房間與地面的高度及爬出6樓窗戶所可能帶來的危險,具有認知能力,故墜樓系夏明自行爬出6樓窗戶所致。
法院表示,這是夏明自主行為,死亡與李豔、劉威等人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夏明的家人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責任,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還強調,事發房間窗台高度符合大陸國家相應的強制性標準,酒店方還在窗戶上安裝了限位裝置並張貼了關好窗戶的提醒標識,故酒店方已盡到了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夏明家人要求酒店方承擔賠償責任,也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最後,一審法院駁回夏明家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夏明家人不服提出了上訴,近日二審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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