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涉貪汙,中檢今偵結將他起訴。(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2020年因收賄賣官遭判刑1年、褫奪公權3年的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檢警另外查出,林在任職期間將謝姓約雇員轉任至清潔隊員,因謝在工程事務頗有涉略,地方上將他稱為「老三」,影響力僅次林建堂、公所秘書,林要求謝擔任白手套,涉嫌從前瞻計畫補助自來水工程中,向6間廠商收取589萬元回扣,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罪將林、謝起訴,向法院求重刑。
2014年元月《地方自治法》修正,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由官派改為民選,林建堂當時即表態參選台中市和平區長。他因需要競選資金,找上地方人士王秋助,並允諾若選上區長,就會提供王的兒子機要秘書一職,王便資助林20萬元。
後來林順利當選區長,也信守承諾讓王的兒子擔任機要秘書,但2016年12月王男兒子被林要求走人,王不滿兒子未做滿4年任期,怒向檢方提出檢舉,經起訴,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林男犯下「準受賄罪」,將他判刑1年、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檢、廉又查出,林建堂(66歲)當上區長後,將原本擔任和平鄉建設課的約僱員謝震宇(54歲)轉任為台中市清潔隊員正式職缺,因謝熟稔工程事務,林時常指派謝處理建設課業務,業界內廠商都以「老三」稱呼謝(老大指林建堂、老二為區公所秘書)。
2019年,林建堂經台中市政府向水利署申請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共有6個設計及工程採購案,由於林建堂在選舉花了太多錢,有積欠債務,遂與謝共謀從上述工程向廠商暗中收取10~15%的回扣。
同年8月1日,一名林姓廠商分別以162萬餘元及156萬餘元取得2個標案,謝得知,隔天便主動聯繫林姓廠商並邀請至清潔隊辦公室見面,稱「該要處理的工作,要處理好」,再用手指比出「1、5」等數字,暗示林姓廠商要支付15%回扣金(共約48萬元),廠商為避免後續設計監造承攬遭刁難,向朋友借錢以分期方式交付回扣給謝。
另有一名呂姓廠商,在同年月某日接到謝的電話告知「想承攬就需按比例交付回扣」,謝又從中獲取約140萬元回扣;其餘廠商得標後,也遭謝告知「我這邊有規矩的」,甚至囂張地說「沒有交會比較麻煩」,因擔心後續會收不到款項,廠商幾乎全數乖乖上繳。
林建堂、謝震宇共從6間廠商收取589萬元回扣,林將這筆錢用於償還個人土地債務、競選經費等。案經廉政署掌握情資,台中地檢署去年4月至6月多次發動搜索,並將已在獄中服刑的林借提訊問,林起先坦承收受回扣,但後來又翻供,辯稱未授權讓謝向廠商收錢。
謝坦承擔任白手套,惟否認有向林姓廠商收取15%回扣;謝說,林有請他帶話給廠商「是否願意贊助」,當時雖感到為難,但考量自己跟胞妹都在公所上班,就答應林的要求。
檢方認2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林建堂還是累犯,破壞政府公務員形象,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犯後狡辯卸責,且沒繳回犯罪所得,中檢已扣押銀行帳戶, 聲明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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