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到超商打工不到4天,就趁沒人注意偷走8萬7千元,假裝成垃圾帶出店外。(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梁姓男大生日前剛應徵上便利商店打工,才上班3、4天,就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把店內營收8萬7千元現金裝進紙袋,然後假裝成是垃圾,帶出店外,結果同事交接斑點超發現金額短少,店長調出監視畫面發現後提告,梁男先是寫自白書認錯,事後又改口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28日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21歲的梁男原本在忠孝東路三段的便利商店打工,5月26日晚上9點多,他獨自站在櫃台內,趁四下無人的時候,把收銀機內鈔票放進紙袋內,扔進垃圾桶,然後假裝若無其事地把垃圾打包,帶出店外丟棄,再把裝錢紙袋拿出來私藏。
當晚大夜交接班時,點算現金短少8萬7千元,店長一看監視器,竟然是才來上班3、4天的梁男偷錢,梁男母親得知後,代兒子向店長賠不是,梁男也寫下自白書,承認因為欠當鋪20萬元,才會一時忍不住衝動偷錢。
但是梁男並未依承諾還錢,甚至被告上警局後,改口否認犯行,卻又說不出為何憑空在自白書中寫出自己欠錢的犯罪動機,檢察官最後就根據監視畫面以及自白書等事證,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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