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背工完成戒茂斯山任務,返程途中卻失蹤。(圖/記者楊漢聲翻攝,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30歲林姓揹工本月15日行程結束後獨自返程卻失聯,11天後搜救人員才在溪底尋獲遺體,此事也引發山友們討論,是否因引路布條遭環保登山客拆除,才導致悲劇發生。不過有網友認為,學會認路才是登山最保命的方法,更以2011年張博威白姑大山失蹤事件的二審判決為例,直言「不要再回到媽寶的年代要國家社會幫你在山上架護欄綁路條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登山大小事」發文表示,登山絕對不是一個安全的戶外活動,如果沒有萬全的準備,只想靠路條指路去登山,進入中級山或是百岳路線,甚至有些容易迷途的郊山,絕對有迷路失蹤的風險,「學會紙本地圖及手機離線地圖+GPS登山APP、以及認路的本領,在未變成認路高手之前,減少獨攀的可能性,才能避免迷路。」
原PO提到2011年張博威白姑大山失蹤事件,當時南投縣動員大量人力、搜索51天無果,但後來民間山友卻在2天後尋獲遺體,死者家屬就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提告國賠,一審時還創下「救援不力」判國賠首例,後來二審大逆轉判處免賠,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宣告全案免賠定讞。
根據判決書顯示,當時高院二審認為,消防局緊急救護義務,目的是為了減少傷病者、緊急危難者的傷亡,但人民不能因此對國家要求「登山零風險」的權利,人民登山時就要先考量生命安全、身體情況及健康損害等任何風險,而且救難人員對山難意外發生地點的研判及如何進行搜救本有裁量權餘地。
▲大學生獨自登山意外山難死亡,家屬質疑南投縣消防局有疏失,因此決定提告國賠。(圖/ETtoday資料照片)
原PO強調,不要再回到媽寶的年代要國家社會幫你在山上架護欄綁路條了,學會認路才是登山最保命的方法,沒寫字的路條可能給你一盞明燈,也可能指引你往錯誤的方向,「不會用地圖(紙本or手機版本)來到叉路口,滿天飛舞的路條還是會讓不會認路沒有地圖的山友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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