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細胞療法削2584萬「還醫死1人」 假醫師誆治癌騙7人...下場曝

▲假醫師楊嫌等人被涉嫌以NK細胞療法等詐騙癌患被周人及家屬,詐騙高額治療費用,被檢方起訴求刑,被台南地院裁定續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假醫師楊嫌等人被涉嫌以NK細胞療法等詐騙癌患被害人及家屬,詐騙高額治療費用,被檢方起訴求刑,被台南地院裁定續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楊姓男子等7人以未經許可之幹細胞療法,並由無醫師資格者為他人進行治療,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劉修言調查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加重竊盜及醫師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移審台南地院,由於楊嫌等人2年內獲近2600萬元暴利,犯後否認犯行,其中4名被告遭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本案係被害人葉女之配偶及兒子提告,指稱其母親遭被告楊男等人注射不明針劑後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急救,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三隊蒐證並清查金流,調查後發現楊男僅曾就讀波茲南醫學大學學士後醫學系,未經醫師考試,也非合格執業醫師,只成立國際生技公司,就搭配護理師陳女、徐女,透過台灣免疫細胞應用協會(TICAA)高姓總監及黃姓顧問,自2019年6月起至2021年6月7日止,認識罹患肺腺癌等疾病之被害人葉女等 7人(罹患肺腺癌,2021年4月1日死亡)。

▲假醫師楊嫌等人被涉嫌以NK細胞療法等詐騙癌患被周人及家屬,詐騙高額治療費用,被檢方起訴求刑,被台南地院裁定續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被告楊男等人自稱擁有Nature Killer Cell (簡稱NK療法;簡言之係從人體周邊血液抽離出NK,運用細胞激素培養及活化NK達到相當數量後,再用注射方式回輸人體)、WT-1(癌症疫苗)、Mesenchymal Stem Cell(MSC,間質幹細胞)、MSCGF(間質幹細胞生長因子)、Exosome(簡稱EXO,外泌體)等5種治療技術相互搭配,並以「於日本跟隨曾振武博士傳授NK(殺手細胞)療程經歷」、「要將血液送至日本給曾振武博士團隊來製作NK針劑」、「療法可以使腫瘤變小至消失」、「團隊還有其他醫生在做治療,日本那邊有專門的實驗室,有教授在幫忙培養細胞」、「WT-1是日本的癌症疫苗,可以提高免疫力」等詐術,提高上開病患接受彼等所安排療程之意願,同時自網路上下載並套印出現「衛生福利部印」字樣同意書,增加醫療行為的可信度。

檢方調查後發現,實際上該集團等人均未曾前往日本實驗室或曾與曾振武博士接洽,回輸或注射在病患身上之NK、WT-1全是透過被告鄭男與中國大陸籍的樂小姐聯繫自稱來自日本實驗室,而MSC針劑來自中國大陸北京,MSCGF(間質幹細胞生長因子)、EXO來自臺灣某醫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內至少向被害人詐取總金額達新台幣2584萬8200元。

▲假醫師楊嫌等人被涉嫌以NK細胞療法等詐騙癌患被周人及家屬,詐騙高額治療費用,被檢方起訴求刑,被台南地院裁定續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偵辦過程亦發現護理師即被告陳女、徐女於2020年2月至6月間,接續在其所服務的「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內,竊取1C.C.塑膠空針頭100支及10 C.C.塑膠空針頭100支及酒精棉片100片(約1盒)等財物提供給被告楊男作為治療病人注射針劑等醫療耗材使用。

檢察官於起訴書中認定認為被告等人使用之細胞治療技術,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下稱特管辦法)」規定,本應受衛生福利部對細胞治療技術之管理採高度管制,且渠等另使用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臨床試驗及查驗登記核准之製劑,均未有經GTP或GMP認證通過所製造的產品或藥品,其中MSC、MSCGF或是EXOSOME屬於異體細胞或外泌體介入人體,輕則誘發免疫發炎反應,重則造成身體無法回復之傷害,甚至危害生命,其風險及功效完全不在預期可控之範圍,且喪失藥害救濟基金,補償或賠償核准藥物所造成的不預期傷害,然被告等人卻利用病患與家屬渴望治癒疾病、病急亂投醫之迫切心情,對病患佯稱擁有上開技術與治療,以提高病患接受彼等所安排療程之意願,貪圖滿足一己私欲,並置多位罹患癌症之病患權益於不顧,收取暴利(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完整NK療程收費約在「23萬~175萬不等」,本被告楊男向被害人葉女家屬收取1次NK治療高達178萬,1次收取3期治療費用高達534萬)。

檢方調查後將楊嫌等7人起訴,檢方認定他們惡性重大,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被告楊男、高女、陳女、鄭男經台南地院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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