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外遇人妻害3度墮胎 綠夫清理房子翻到鐵證...氣炸求償120萬

▲性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楊姓男子透過一份法院判決書意外得知前妻離婚真相,怒對當初害他們家庭破裂的警察小王提告求償12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楊姓男子打掃房子時,意外翻出一份前妻的法院判決書,內容寫到黃姓前妻竟在離婚前與一名陳姓警察發生婚外情,還被3度搞大肚子,並偷偷墮胎,前妻還遭對方妻子提告判賠15萬,楊不甘當初被戴綠帽,也對這名陳姓小王提告求償120萬,新竹地院判陳男須賠12萬,可上訴。

楊男表示,他2021年12月間因為想把新竹市的房子賣掉,所以前往大掃除,不料竟掃出一份台南地院的判決書,他看完後,才發現黃姓前妻早在2013年就外遇一名陳姓警察,不但甜蜜同居,還3度懷孕墮胎,對方的老婆先發現後,法院判前妻須賠償15萬元,他也恍然大悟前妻之所以在2017年底提出離婚,就是為了跟小王在一起。

楊男後來打電話向前妻求證,她也坦承一切並致歉,楊男越想越不甘心,認為小王身為警職人員,卻背著老婆與前妻雙雙出軌搞上床,也對小王提告求償120萬。

陳男被告後主張,楊男在2018年離婚時,理應知道妻子外遇一事,卻遲至2022年才提告求償,已超過法律上2年時效;且黃女離婚後就搬離該處,又怎麼把判決書藏在那裏?更何況他在2012年就從新竹調任到台南市警察局,期間沒有與黃女連繫,是2018年黃女說她已經離婚後,才在同年6、7月交往,並非在楊男與黃女的婚姻存續關係期間,因此他也不是害他們2人離婚的原因。

但新竹地院法官調查,黃女在先前被告時就坦承,於2013年就開始發生性行為,陳男被調任台南時還曾表示「要跟太太離婚娶我」,也說過「很想我」,直到2016年間才開始在新竹同居,陳男休假就會從台南上來,期間曾懷孕3次,但3次都墮胎或流產,地下情一直持續到2021年5月才結束。

法院認定,由於黃女離婚後信件送達地址沒有改掉,信件送到該處也不奇怪,還是等到楊男剛好打掃欲出售的房子,才在櫥櫃內找出這份書件,可見黃女曾盡力藏放。於2022年3月提出求償,距離楊男發現判決書而得知上情也尚在2年期效內,且黃女當初也沒理由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於是認定兩人確曾發生婚外情。

新竹地院認為,陳男與黃女不當交往期間侵犯楊男配偶權,但判斷後120萬元太高,賠12萬元較合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