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姓女子因桃園市陳姓女里長飼養家犬老死路旁,在里長臉書酸言「虧您還是里長」,卻慘遭提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馬姓女子今年1月間從好友臉書得知有某家犬慘死路旁,臨死前頸部還被拴住鐵鍊曝屍雨中,後來得知飼主母親是陳姓里長,竟在其臉書上酸言「虧您還是里長」等語,事後找來龔姓寵物業者幫忙收屍,陳姓里長得知後氣得報警提告竊盜,馬女還被多加1條加重誹謗罪嫌;桃檢複訊時,認為里長為公務人員,網友具言並非空虛指謫,亦為可受公評事項,偵結予以馬女、龔男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馬姓女子於今年1月18日從饒姓好友臉書得知,其住處附近有某家犬死亡且還曝屍雨中,頸部處還被鐵鍊拴住,隔天凌晨趕往現場,發現狗兒已死亡,頸部上還拴著鐵鍊,因友人不願告知飼主住哪裡,才想幫飼主處理,找來龔姓寵物業者幫忙收屍。
馬女後來得知飼主的母親還是當地里長,隨後在里長臉書上留言「這是您家鍊養一輩子、卻不得善終的老黃狗吧?今天牠往生了,但您家只丟了塊破麻布在牠身上,就這樣讓牠曝屍淋了一整天的雨...虧您還是里長卻做了最不良的示範」,馬女對女里長酸言一番,未料,陳姓女里長獲悉後憤而報警,對馬女與龔男提告竊盜與加重誹謗罪嫌。
桃檢複訊時,馬女辯稱,只是想向女里長表達為何對動物權益視而不見,也沒有改善飼養寵物的環境和方式,這樣要如何教育下一代;龔男也坦承也幫忙收屍安葬等事宜。
桃檢認為,馬、龔2人是為了讓狗狗善終,並無竊盜主觀犯意,此外,女里長為公務人員,在地方上有一定之影響力,現今動保意識抬頭受到重視,應屬可受公評之事,馬女留言內容非憑空虛捏指謫,難認涉犯散布文字加重誹謗罪嫌,偵結予以馬女、龔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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