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公告自明年起,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圖/工務局提供)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人死亡,不幸事件轟動全台,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新北市政府將自明年起,規定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每3年必須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報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新北市長侯友宜今(30)日出席建築物公安檢查法令宣導會強調,新北市政府關心市民居住安全與品質,希望讓民眾瞭解如何從日常管理維護,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打造友善的居住環境。
由於近年來各地頻傳建築物公共安全意外事件,新北市政府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特別於今7月30日舉辦「111年度新北市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暨無障礙設施改善」法令宣導說明會。
市府公告,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防範高雄城中城事件發生,日前公告自明年起,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而6層樓以上未達8層樓的集合住宅,自2025年起每4年申報一次;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長詹榮鋒強調,期望藉由本次宣導說明會讓民眾瞭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強化社區公安意識及透過日常管理維護,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無障礙設施設備改善,為行動不便者、年長者、婦女、小孩等打造更友善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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