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行照都註銷!最狂女司機逆上快速公路 16紅單罰11萬再移送法辦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7月22日執行巡邏勤務,在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與台72線交岔路口,發現1部已註銷牌照的自小客貨車行駛上路,隨即鳴笛示意駕駛人接受警方稽查,該車不僅不聽警方指揮停車,還逆向行駛又闖紅燈開上台72線快速公路,並加速逃逸規避警方攔檢,警車在快速道路上追了3公里,考量其他用路人安全而停止追車,事後依據蒐證影像開出16張罰單,罰11萬元,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無照的彭姓女駕駛移送法辦。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當下發現駕駛不服稽查逃逸時,隨即全程錄影蒐證,警方多次鳴笛示意停車受檢,該車仍不配合停車受檢,沿路違規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未開啟方向燈、隧道內未開啟頭燈、蛇行及任意驟然減速迫使他車讓道,甚至在台72線與出磺坑匝道口直接逆向開到對向內側快車道加速逃逸,致順向行駛車輛紛紛減速避讓,警方考量來往車輛及用路人安全,避免引發交通事故波及他人,且已全程蒐證在案,遂始停止追蹤稽查。

警方事後依據蒐證畫面,通知駕駛到案說明,駕駛是一名45歲的彭姓女駕駛,從事園藝工作,她向警方表示,自己因未按期更換駕照已被註銷,屬無照駕駛,所駕駛客貨車也因為沒有按時驗車而被註銷牌照,當天深怕警方開單,所以才拒絕停車接受警方稽查而加速逃逸。

警方問訊後將彭姓女駕駛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開出危險駕駛、逆向、無照、闖紅燈、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16張違規單,合計罰新臺幣11萬7,300元。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在快速道路上闖紅燈、行駛路肩。(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警方事後開出16張罰單,將駕駛以公共危險嫌移送法辦。(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無照女飆仔不服警方攔查,逆向開上快速道路。(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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