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1天!「汽燃費繳費期限」明天截止 逾期未繳恐被罰3千元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111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至8月1日截止,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未繳費的車主務必儘速繳納,否則依法可處300到3000元的罰款。

根據公總統計,截至7月27日止已有六成二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718萬輛。

公總表示,民眾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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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總提醒,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如尚未繳納,除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

此外,車主倘有繳費證明需求,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理機關。

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天氣 夏天 炎熱 機車族。(圖/記者屠惠剛攝)

▲汽燃費繳納期限只到明天,未繳費的車主應儘速繳納。(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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