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在台北從事按摩工作的小美(化名)今年3月因幫客人進行半套性交易,被臨檢的警員撞見完事現場,因而挨罰3000元,事後她堅稱沒有性交易,反控警方欺負她不懂中文,提告請求撤銷罰單。不過,士林地院法官勘驗警詢錄影光碟,確認警方並無任何大吼、拍桌等脅迫行為,加上客人證詞,最終不採信小美的說詞,裁定駁回。
▲小美否認與客人性交易,強調雙方只是單純的刮痧排毒按摩。(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指出,小美在今年3月間被警方抓到從事性交易,因違反《社維法》挨罰3000元,但她堅稱,當時只是在幫客人刮痧排毒按摩,絕無從事性交易,況且臨檢時她並不在按摩房內,警員也沒有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沾染精液的衛生紙等證據,雖然她的包包裡放有2枚保險套,但那是男友送的,放進包包只是想要招財。
小美聲稱,接受偵訊時現場有6、7名警員在旁邊,卻沒有請翻譯人員針對雙方對話進行翻譯,最後還被恫嚇要交付3000元才能離去,根本是在欺負她不懂中文,因此決定提告,希望法官撤銷罰單。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勘驗警詢錄影光碟內容,發現小美在案發當日被帶回警局時,面對警方詢問中文程度,坦承一般聽說程度可以,但語句太長或語速太快會聽不懂,警員再度詢問「基本上聽得懂嗎?」她也點頭回應,後續面對警詢內容等相關問題都有回答,例如「沖掉了」、「那個客人帶來的,他沒有拿回去」、「1000(元)啊,90分鐘加洗澡」等等,或是做出點頭等肢體語言。
法官接著指出,小美在過程中有2次提出疑問,第一次為不懂「跟店家拆帳」的意思,經警員解釋,她回答「半套的錢沒有分店家,按摩的錢按摩師分780元,老闆多少不知道」,第二次為不懂「把風、保鑣」的意思,經警員解釋後她也回答沒有;最後,警員表示她從事半套性交易要裁罰3000元,對此是否有意見,她回答「可以,沒有意見」。
而接受服務的客人也證稱,當時洗完澡進到包廂享受按摩,按到一半小美突然詢問要不要按下面,他同意了,雙方談好報酬為500元,哪知道才剛完成口交,錢都還沒給,警察就進來臨檢,當場被抓個正著。
法官認為,客人與小美無冤無仇,因為這起事件也同樣挨罰,應該沒有故意誣陷的動機,加上警詢錄影中沒有見到警員有做出任何大聲說話、大吼、拍桌等令人畏懼的行為,也沒有逼迫小美交付3000元否則要以刑法查辦等情況,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裁定駁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