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不具律師資格,卻接受委任寫狀子打官司,還涉嫌詐欺,不法所得34萬元。(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法律系畢業的劉姓男子,因為在1件債務訴訟中,開庭架式十足,氣勢壓過被告,讓許姓女告訴人誤以為劉男是個厲害的專業律師,以18萬5千元代價,委任劉男協助處理3件民刑事官司,還借了34萬元讓劉男去聲請強執行,許女事後催討債務不成,才發現受騙提告,台北地檢署1日依違反《律師法》、詐欺等罪起訴劉男。
劉姓男子和被害的許姓女子,是在2019年1月間,因為1件官司在台北地檢署開庭時互相認識,許女見劉男開庭時說話的樣子很專業,因此委託法律系畢業,仍在準備律師資格考試的劉男,代為處理多起催討債務的訴訟糾紛。
劉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不能執行律師業務,仍意圖營利,收下18萬5千元的報酬,代理許女到基隆地院打「履行契約」官司,幫許女寫「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起訴狀給彰化地院,還為台南地檢1件詐欺刑案的不起訴處分,撰寫刑事再議狀。
許女提告指控,劉男在這期間要求她幫忙辦理信用貸款,還以女兒學費、家庭急用、經營公司需要驗資等理由,陸續借了約115萬元,許女直到後來向劉男討債不成,才發現自己受騙。
檢察官調查,這些款項大部分都是許女經過評估,基於對劉男的信賴關係而出借,難以認定劉男施用詐術。不過,劉男不具律師資格,卻從事律師業務營利18萬5千元,涉嫌違反《律師法》,另外明知所需強制執行擔保金只需要10多萬元,卻佯稱需款34萬元,則涉嫌詐欺,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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