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害台大國發所停招! 王鴻薇向教部檢舉陳明通「違背學術倫理」

▲▼王鴻薇「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違背學術倫理」記者會。(圖/記者袁茵攝)

▲王鴻薇召開記者會,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違背學術倫理。(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被指控抄襲學長余正煌,2人的指導教授陳明通也備受質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1日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並翻出「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法規,直言最重台大國發所可能要停招、減招或禁⽌該系所教育部的獎補助款。

王鴻薇1日上午召開「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違背學術倫理」記者會,她表示,陳明通的聲明,就是在說自己是不適任教授,若他所言屬實,試問有哪個教授將學生未發表的論文,拿給另一位學生抄襲?且口試、指導論文兩篇都可以通過。

王鴻薇質疑,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學位論⽂違反學術倫理,經查證屬實時,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所發表學位論⽂,應負監督不周責任。根據教育部函釋說明,如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未妥為處理或不作為,經教育部通知學校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命該系所停招、減招或禁⽌該系所運⽤本部核予學校之獎補助款。

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提及,公證書完全不能證明林智堅的行為在「法律上」不構成抄襲,林智堅關於公證的想法只是他嚇唬一般民眾的小原創,並不是公證案例中常見的狀態,且公證事項如果是林智堅臉書留言處所附,僅是陳明通的回信,也明顯不能證明林智堅是獨立原創論文。

最後,王鴻薇稱,陳明通每一次的聲明都是製造證據,證重初供,抄襲案拖沓一個月,在舉證歷歷之下,如今林智堅方所有事證都是陳明通單方說法,但是陳明通的話還能算什麼證據呢?根本是狼狽為「堅」,連每次發文都是配合林智堅的記者會發聲明,就是配合林智堅在寫劇本,做這麼難看,當大家看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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