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發現妻子和外籍人士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示意圖,非當事人/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邱姓男子與妻子結婚逾10年,意外發現妻子曾2度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更扯的是,對象還是妻子的外籍同事,氣得他攤牌質問,「這麼小氣的女人,孩子的鞋子都捨不得買,居然會帶一個沒錢的外勞去開房間」。邱男堅持離婚並對妻子提告求償3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邱妻需賠償13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邱姓男子主張,他和何女在2009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他在2020年時發現妻子疑似逾越正常男女交往關係,手機內有一名外籍男子Mark的親密合照,經以google追查時間軸,發現同年7月12日、8月2日,妻子和外籍男子去過台南、高雄汽車旅館,且開房費用還是妻子來買單。
▲邱男控訴妻子超摳門,連小孩鞋子都捨不得買,卻買單開房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邱男與妻子攤牌,邱妻則苦求「我知道這件事情對你有一個傷害,所以我不想再一直提起這件事情,一直挖傷疤沒有好處」。邱男則質問,「一個這麼小氣的女人,孩子的鞋子都捨不得買,居然會帶一個沒錢的外勞去開房間,到底是為了什麼?」
邱妻則對細節不願多說,僅坦承「是我的錯,這就是我的錯,整件事都是我的錯,我不要、我不想,真的不想再提這件事情,對你、對我都沒有好處」、「就像我姑姑說的,可能中邪」。
邱男無法忍受被戴綠帽,不但開房費是摳門的妻子付錢,偷情對象還是個沒錢的外籍移工,堅持要和妻子離婚,並對妻子、Mark提出告訴,求償30萬元。
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邱男雖主張妻子與小王的合照親暱,但是2人衣衫整齊且無十指緊扣、摟腰等踰矩行為;再依邱男所提供的時間軸,僅可判斷邱妻與某位外籍人士有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但無法確認同行者就是Mark。
法官認為,邱妻的行為已破壞婚姻關係,造成邱男精神痛苦,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判邱妻須賠償13萬元,Mark免賠。邱妻不服上訴,橋頭地院仍駁回,全案確定。
讀者迴響